由沈阳文明办主办,沈阳广播电视台承办,市委教科工委协办的“与文明同行”第4届沈阳公益微电影(微视频)大赛即将启幕。
01
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
沈阳文明办
承办单位
沈阳广播电视台
协办单位
市委教科工委
大赛设组委会,组委会负责组织、指导评奖活动。组委会成员由主办、承办、协办单位有关人员组成,并邀请网络视听业界知名人士参加评审。
02
活动主题
与道德、文明同行,捕捉家乡的美景色、美事物、美心灵
大赛以建设全面小康社会为大背景,以文明为标准,用小镜头发现自己城市的美好,抒发对自己城市热爱。本次大赛立足沈阳,面向全国,发掘微电影新力量,汇聚青年电影人才,推动微电影产业发展。旨在推动沈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营造创建盛世新生活的浓厚氛围。
03
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分为微电影和微视频两个组别,设置优秀剧本奖、作品奖、单项奖、指导教师奖和优秀公益作品奖,具体设置如下:
优秀剧本奖:3个
作品奖
单项奖两个组别共6个,每个获奖作品奖金1000元。
指导教师奖8个,每名获奖人员奖金1000元。
优秀公益作品奖10个,每个获奖作品奖金800元。
04
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类型为微数字化视频,必须为参赛本人或团队近两年内创作,以沈阳为主拍摄场景地,内容反映沈阳人物、沈阳元素。其它城市展现本土的自然风光、历史文化、文明礼仪等内容的作品也可参加大赛。参赛作品应主题突出、立意新颖、构思巧妙、积极向上,着力刻画最美人和事、讴歌人间真善美。
具体要求如下:
1. 作品需在2021年9月30日之前完成,微视频时间为30秒到1分钟,微电影时间在1分钟到30分钟以内。
2. 参赛作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版权有关规定,无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
3. 拍摄及制作设备不限,专业摄像机、DV、数码相机、手机等均可拍摄,要求拍摄画面清晰、镜头运用流畅,有一定的拍摄和剪辑技巧,有完整的片头片尾。
4.个人或团体参赛报送参赛作品数额不限。
05
活动安排
■大赛网络宣传(2021年8月至2021年9月30日)
■电视及其他媒体宣传(2021年8月中旬至2021年9月30日)
■报名征集期(2021年8月至9月30日)
■评选期
(1)初评(9月中旬)
(2)定评(9月下旬)
■颁奖仪式(9月末)
■8月下旬沈阳广播电视台云盛京进行优秀作品展播(时段、时长待定)
■大赛结束后,所有获奖作品整理留存并制作光碟
06
报名办法
网上报名:登陆沈阳文明网,在本次大赛的专题页面在线填写报名表格,并上传参赛作品成片。(成片规格:720×576像素以上,网络上传为RMVB、MOV、MP4、MPEG格式。)
寄送报名:登录文明网下载报名表,并进行打印填写(禁止手写),报名表需打印五份,连同参赛作品DVD光盘一张,一同寄送至:沈阳广播电视台大型活动部 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296号。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
07
作品展示和版权归属
■参赛者保证其参赛作品为参赛者原创,不存在任何侵权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侵犯他人著作权、商标权、肖像权等),并保证大赛主办方、承办方及协办方合法拥有该参赛作品使用权。
■本次大赛主办和承办方享有所有获奖作品的影视改编权和媒体播映权以及其它入围作品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影视改编权和媒体播映权。
■参赛者拥有作品的所有权,大赛主办方有权根据大赛需要公益性使用。
■参赛者需遵守大赛活动规则,配合大赛各项活动。
■若作者对以上条例内容有保留,须在文章中注明,否则视同自愿认可本条例。
■组委会保留对其它未尽参赛规则的解释权。
08
与上届不同点
1.网络宣传先行,增长宣传时间。
2.作品征集范围扩展到全国。